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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师专经费支出管理办法
2017年12月11日  

    财务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学、科研、及其他工作的物资保证。为使有限的资金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使我校财务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特作如下规定:

(一)学校的一切预算经费由计财处统一管理,各项资金的收、支要严格遵守国家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

(二)经费的使用要立足于学校发展及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的实际需要,坚持保证重点,统筹兼顾,勤俭节约的原则。

(三)经费支出的有关规定

1、各部门支出经费,要事先填写《经费支出审批单》(一式三份,校长、计财处和用款部门各留一份),经分管校长同意,校长批准后方可进行。单位票据在1000元以内的支出可使用现金;单位票据在1000元以上的支出原则上使用转账支票。支出发生后,由经费支出部门在正规发票背后写明经费支出用途并由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签字后,凭对应的《经费支出审批单》到计财处办理核销手续。

2、各部门招待支出,要事先填写,《招待费支出审批单》(一式两份,校长和计财处各留存一份),经分管校长、同意,校长批准后方可进行。招待部门将正规的餐饮发票用原始凭证专用报销单粘贴好,注明招待缘由,由部门负责人及分管校长签字后凭《招待费支出审批单》到计财处办理核销手续。

3、各部门如需购买固定资产,需事前到资产处办理采购手续,方可进行采购。

4、各部门支出经费要严格执行预算。如发生超预算支出,要补填超支部分的《经费支出审批单》或《招待费支出审批单》。否则,计财处不予报销超支部分费用。

5、各部门所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协议需事先报计财处审核,经校长批准后,方可履行有关手续。否则,学校不予保证有关经费。

6、各部门因工作需要确须在假期上班,应事先填写《假期上班审批单》,经主管校长同意,校长批准后进行。否则,学校不负责发给假期上班补助。

7、各部门对加入各种学会要从严控制,如确须加入,应事先经部门主管校长同意,校长批准并到计财处备案。否则,学校不负责支付有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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