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学校信息,促进依法治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范,结合《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制定本指南。
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信息按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二种方式公开。对于主动公开的学校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根据学校的公开形式自行查阅、复制或者下载;对于依申请公开的学校信息,可以按照本指南,申请学校依法提供。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学校编制的《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学校主要通过信息公开网上专栏进行公开,具体网址为:www.tlsz.com.cn。
此外,学校还将根据具体实际,分别通过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门户网站;铁岭师专报、校内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及有关校外媒体;学校年鉴、文件、制度汇编、会议纪要、简报等形式;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教代会、学代会、咨询会、听证会等相关会议;信息公告栏、电子显示屏、及其它便于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知晓的形式公开相关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学校将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信息内容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学校已公开的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学习、科研、工作等特殊需要,以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向学校申请获取相关信息。
(一)受理机构
学校的受理机构为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办公室,负责人:魏松。学校受理机构咨询电话:024-72216018,传真:024- 72217517
办公地址: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行政楼311室
邮编:112008
电子邮箱:tlsz_013@163.comxxgk@hit.edu.cn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受理步骤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学校申请公开信息,需填写《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信息公开专栏中下载,也可以到学校办公室领取。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人应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为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描述清晰、详尽,一张申请表只能申请一件信息。
2.递交申请
申请人可以当场递交申请表,也可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方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上方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学校不直接受理以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收到申请表后,学校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内容不明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有关身份证明材料齐全且理由正当的申请将正式登记受理。根据申请的内容,学校自登记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学校将按照省级价格部门和财政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学校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学校监察处投诉,电话:024-72217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