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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创业就业调查跟踪制度
2024年10月08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准确地了解学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创业进展和社会对人才需求的情况,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供详实、完备的参考意见,使学校就业管理工作走向科学化、制度化、系统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建立健全毕业生就业创业跟踪调查制度,是实现完善办学特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必然要求。毕业生的就业质量和创业水平不仅关系到学校的教育质量、信誉和知名度,更是社会衡量学校办学好坏的标准。

第三条   建立毕业生就业、创业跟踪调查制度,动态掌握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对我校在人才培养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客观评价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水平,结合学校实际,为教育教学的改革提供真实、可靠的反馈信息,及时调整专业设置和创业教育体系。

第二章  调查内容

第四条   毕业生综合素质分析

1.毕业生在校期间素质分析

2.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综合素质(包括思想道德品质、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素质及技能等)的评价

第五条   毕业生就业状况分析

1.毕业生就业单位情况分析

2.毕业生工作环境、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分析

3.毕业生工作能力、工作职务情况分析

4.毕业生待遇及各种福利情况分析

5.毕业生在其他同类院校同专业毕业生中的优势、劣势分析

6.毕业生在用人单位受重视程度分析、发展前景分析

7.用人单位对今后使用我院毕业生的态度分析

第六条   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内容

1.毕业生在校期间的表现

2.对毕业生目前就业状况的调查

3.对专业课程设置的评价和建议

4.对基础课程设置的评价和建议

5.对就业工作的评价及建议

6.用人单位对我院毕业生的评价(包括与其他同类院校同专业的毕业生比较)

7.用人单位对我院课程设置、教学改革以及就业工作的评价和建议

第七条 毕业生创业跟踪调查内容

1.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创业想法调查

2.对毕业生目前创业状况的调查

3.创业带动就业状况调查

4.对创业课程设置的评价和建议

5.对创业教育实践活动的评价和建议

6.对创业指导工作的评价和建议

7.毕业后创业指导与后续服务需求情况调查

8.社会相关部门对我校创业学生的评价

9. 社会相关部门对我校创业教育工作的评价和建议

第三章  调查途径和方法

学校每年组织一次由就业指导处、各院(包括党支部书记、就业专职负责人、辅导员)组成的调查组分片调查,重点走访毕业生比较集中的地区和行业的人事部门、用人单位和学生创办的企业;同时各院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把毕业生就业创业跟踪调查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并使之制度化。

第四章  调查形式

调查形式可采取召开毕业生座谈会由毕业生本人填写调查表、走访用人单位、走访创业学生、网上调查和电话调查等多种形式。毕业生本人填写调查表要求填写内容详细、时间具体,并加盖单位公章(可用传真从用人单位发回学校)。如果采取走访调查,必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如果采用电话调查形式,调查表上要求注明此调查是采取电话调查,负责调查的人员要在调查表上签字确保调查内容详细、真实。

第五章  责任部门及职责

毕业生跟踪调查,是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的继续和深入,此项工作由学校就业指导处牵头,日常工作由就业指导处负责,各院主管学生的领导负责本院毕业生的跟踪调查及反馈。

(一)就业指导处职责

1.根据学校整体发展需要制定毕业生就业创业跟踪调查制度;

2.确定调查时间、内容、方式等具体事宜;

3.对各院毕业生跟踪调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掌握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情况,整理毕业生跟踪调查报告,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供反馈建议和意见。

(二)各院就业指导小组职责

1.各院在了解毕业生具体工作单位的基础上,每个专业选择毕业生相对较多的用人单位,作为毕业生质量评价的基础和基本信息来源。

2.了解毕业生在用人单位的就业状况,在走向工作岗位后的思想品德、专业技能和知识运用等各方面情况,能否在实践工作中充分发挥在校所学的知识,能否在基层中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

3. 了解学生创办企业的规模及进展情况,能否运用在校学到的创业知识解决创业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以及所需要提供的后续服务和支持。

3.根据毕业生跟踪调查反馈的信息进行统计,并以书面形式提出关于教育教学改革的建议和意见报送就业指导处。

第六章  调查结果汇总和利用

重视毕业生跟踪调查的信息反馈、收集整理、分析总结并撰写调查报告。每次调查结束后,根据毕业生及用人单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召开专题会议,提出整改措施,促进教学及学生管理工作,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各相关部门领导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把此项工作纳入部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实施,并注意总结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逐步改进和完善此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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