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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例会制度
2016年10月12日  

中共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例会

党委会议实行例会制度,学校党委会原则上每月举行一次,如遇重大或紧急事项可临时召开。出席人员达到或超过全体委员人数的三分之二,会议方可召开;会议决议经全体委员人数的三分之二(含)以上同意方为有效。根据会议需要,可召集相关人员列席,列席人员由党委书记审定。

党委会议的议事内容:

1、讨论决定学校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委的重要指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研究全校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和重要活动安排。

2、讨论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重点工作的专项报告,纪委的工作计划,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要议题。

3、讨论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其它具有全局性、方向性、政策性的重要问题,确定有关方针、政策及原则。

4、审议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讨论决定学校的基本管理制度、机构设置、基建项目、年度财务预决算、预算执行中的预算调整、国内外重要交流合作协议等重大事项、学科建设和队伍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职称评审、工资晋升、人员调出调入、招生和毕业生就业等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实施原则。

5、研究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包括组织工作、宣传工作、统战工作、纪检工作、综合治理工作等,提出具体工作意见和措施。

6、讨论决定发展党员工作,提出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预备党员教育的意见和措施。

7、按照有关规定,讨论决定学校干部任免、奖惩和干部教育管理,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和考核工作。

8、研究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确定工会、教代会、共青团、学生会工作的指导原则。

9、研究处理学校重大突发事件、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以及其他需要党委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规定和要求,定期召开学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总结检查思想政治、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团结,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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